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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中,对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维权过程中***突出、***强烈、***难破解的问题都有针对性举措,下一步如何将这些意见落到实处是关键。为此,建议:
一、法律要系统完备,从源头上保障职工工伤权益。从法律源头和制度层面下功夫,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体现在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各个环节。坚持科学立法,严格执法,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,全民守法。
二、制度要落地生根,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执行合力。人社、住建、安监等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,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。相关部门还应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强沟通,建立工伤案件快速调处审理机制,解决职工工伤维权“耗不起”的问题。
三、主体责任要明确,督促建筑企业和用人单位落实好职工工伤权益。督促企业及时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足额缴纳工伤保险。建筑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建立相对稳定的技术管理队伍,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。企业应严格执行***安全规程,将工伤问题纳入风险管理,做好事故防范和工伤预防。对企业制约和贯彻法律规定要体现刚性原则,确保规定依法实施。
四、建好“职工之家”,使工会成为建筑工人依法维权的重要依靠。要依托用工企业和建设项目打造强有力的基层工会组织,住建、安监等部门可以把是否成立工会作为审核评比的重要参照事项,及时回应工会代表职工反映的愿望呼声。
五、职工要提升素质,充分发挥建筑工人工伤维权主体作用。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和岗前培训。推动建筑行业依托企业和项目普遍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员队伍。此外,要通过宣传、培训和引导,切实增强建筑工人的依法维权意识,使他们掌握路径和方法,敢于维权、善于维权、有效维权。